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宣传部的直接指导下,各市地社科联、各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和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咨询服务、社科普及等活动,为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推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伴随着哲学社会科学的稳步发展,我们涌现出一大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他们是我省社科联系统和社会科学工作者中的优秀代表和行业楷模。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和激励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以高昂的热情投身于繁荣发展我省社会科学的伟大事业,经各市地社科联和省级社团初评推荐,由省社科联复评和党组终评,并报经省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决定授予:哈尔滨市社科联、齐齐哈尔市社科联、牡丹江市社科联、大庆市社科联、鸡西市社科联;省哲学学会、省经济学会、省法学会、省教育学会、省审计学会、省财政学会、省统一战线史研究会11个单位“标兵单位”称号;授予佳木斯市社科联、省文学会、省满语学会、哈尔滨市计划生育协会等74个单位“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丁立群、卜亚杰、马力等198名同志“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能够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努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同时,省社科联号召各市地社科联、省级社团和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图强,见贤思齐,积极主动地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探索未知领域、勇于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学习他们不畏艰难、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顾全大局、整体协作的合作精神;学习他们献身社会科学事业、不计名利的奉献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学术活动,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开创哲学社会科学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2008—2009年度黑龙江省社科联系统第十三次
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标兵单位(12个)
省哲学学会 省经济学会
省法学会 省教育学会
省审计学会 省财政学会
省统一战线史研究会
哈尔滨市社科联 牡丹江市社科联
大庆市社科联 鸡西市社科联
齐齐哈尔市社科联
先进集体(74个)
佳木斯市社科联 绥化市社科联
伊春市社科联 七台河市社科联
黑河市社科联 大兴安岭地区社科联
省文学会 省满语学会
省蒙古语文学会 省朝鲜语学会
省历史学会 省文博学会
省高教学会 省家庭教育学会
省妇女发展学会 省女性学研究会
省青少年研究学会 省老年学会
省图书馆学会 省民族研究学会
省党建学会 省职工政治思想研究会
省工人运动研究会 省监狱学会
省检察官协会 省区域经济学会
省县域经济学会 省国际经贸学会
省边疆经济学会 省农业经济学会
省生态经济学会 省生产力学会
省统计学会 省税务学会
黑龙江保险学会 省会计学会
省农场管理学会 省农村发展研究会
省振兴老工业基地研究会
哈尔滨市计划生育协会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齐齐哈尔市税务学会 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学会
牡丹江市集邮学会 牡丹江市家庭教育学会
佳木斯市民办教育协会 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研究会
大庆市税务学会 鸡西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绥化市金融学会 七台河市纪检监察学会
鹤岗市金融学会 黑河市财政学会
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学会 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学会
伊春市金融学会 伊春市税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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