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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 正在规范健康发展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一开始是自发形成的业余艺术教育活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逐步发展,对促进国民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文化艺术素养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过去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社会艺术考级多头介入,缺乏政府部门的统一管理,出现了各类艺术考级管理不规范,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曾经出现了一些混乱的局面。对此,引起了国务院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于2002年作了重要批示,明确今后社会艺术考级管理工作由文化部门主管,切实行使政府职能,实行规范化管理。20026月文化部颁布和实施了24号令《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并成立了由国家文化部、国家广电局、国家教育部、全国妇联、团中央、中国文联六个部门组成的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一段实践,文化部修改完善了24号令,并于20047月又下发了3 1号令《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并在我省批准了1 0家跨省考级机构。艺术考级的科目涉及到音乐、舞蹈、美术三大艺术门类的几十个艺术专业。

    我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起始于1 988年,近几年每年参与考级活动的考生多达5万人次以上。我省于20028月成立了由黑龙江省文化厅为主管部门、省广电局、省教育厅、省妇联、省文联、团省委六个部门组成的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我省社会艺术考级单位进行了重新审批登记。

    目前,经文化部批准,我省共有1 0个跨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主办机构所属的1 9个承办单位。

    现将我省的社会艺术考级承办单位公布如下:

    1、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在我省的承办机构为:黑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即黑龙江省歌舞剧院);

    2、中国音乐家协会在我省的承办机构为: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

    3、北京舞蹈学院在我省的承办机构为(7家):黑龙江省舞蹈家协会、黑龙江省儿童中心(原省妇儿发展中心)、牡丹江市青少年宫、哈尔滨市红石舞蹈学校、大庆市林舞蹈学校、哈尔滨市南岗区凯曼艺术学校、黑河市静波舞蹈学校;

    4、中央音乐学院在我省的承办机构为:宋庆龄基金会黑龙江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中心;

    5、中国音乐学院在我省的承办机构为:黑龙江省儿童中心、牡丹江市青少年宫;

    6、中国歌剧舞剧院在我省的承办机构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明星艺术学校;

    7、中国美术学院在我省的承办机构为(8家):黑龙江省儿童中心、牡丹江市青少年宫、双鸭山市青少年宫、齐齐哈尔市青少年宫、佳木斯市青少年宫、鹤岗市青少年宫、哈尔滨市金石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大庆市永亮文化艺术中心;

    8、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在我省的承办机构为:黑龙江省文联考级中心;

    9、上海音乐学院在我省的承办机构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新艺音乐学校;

    1 0、中国舞蹈家协会在我省的承办机构为:黑龙江省舞蹈家协会。

    目前,我省社会艺术考级活动出现的问题已逐步加以解决,正在朝着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健康有序发展。从公布之日开始,凡未经文化部批准、省文化厅审核备案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社会艺术考级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望全省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对违法行为及时举报给黑龙江省文化厅,以防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黑龙江省文化厅045182640319

                                                黑龙江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O O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