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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图书馆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图书馆学会、各图书馆:

  为激励广大会员开展图书馆学理论研究,提高学术研究水平,促进专业队伍建设,推动图书馆事业的繁荣发展,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将举办2016年度图书馆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公开、公正、公平;

  本专业或高规格出版社、报刊发表成果优先。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学术工作委员会承担评审工作,学会秘书处负责具体申报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限于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省级会员,每个申请人限报两项成果。

  2、上报成果限于图书馆学、情报学及文献信息学学科范围之内的中文专著与论文,不包括会议报道、通讯、人物专访等非科研成果。论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

  3、上报成果限于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公开发表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不受理增刊或论文集发表的论文。不受理国外、港澳台地区的出版物及网络文章。

  4、限于本省作者为主要责任者的专著与论文。

  5、以成果的第一作者为主申报人;其他作者需提供第一作者放弃申报权并授权该作者申报的书面说明,方可申报。

  6、凡已经获得同级或高于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重复评选。

  7、申报学术成果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四、申报须知

  1、申报工作由各图书馆学会统一汇总,在限定时间内上报省学会秘书处。

  2、申报人须填写《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2016年度图书馆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3、提交成果原件与复印件(包括作品封面、目录、原文)、佐证材料(被引用、被转摘、被参考、获奖等情况说明)各1份。

  4、按申报科研成果类型收取评审费,著作类150元、论文类100元/每项。请将评审费寄至: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王殿杰收。

  5、申报日期为5月2日至5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18号 邮编:150090

  E-mail:hljtsgfdb@163.com

  联 系 人:王殿杰 许静华

  联系电话:0451-85990512

  

     

  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