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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文广新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文广新局,省农垦、森工总局文化局,厅直属各单位,省内各大专院校、艺术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艺术科研工作深入发展,根据全省文化艺术科研工作要求,决定继续开展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和方向

省级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评选,要围绕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我省文化艺术发展和建设实践,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深化、拓展我省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着力推出代表黑龙江省水平的艺术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内容

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学科包括: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文物考古研究,图书馆学,博物馆学等。有关内容请参阅《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三、课题设置和申报要求

本年度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包括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申请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包括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报者(包括项目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630以后出生);自筹项目不限。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凡承担艺术科学规划课题项目尚未完成者一律不得申报,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做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

四、优秀成果奖申报

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分为专著类、研究报告类与论文类(含中等艺术教育论文)、教材类。凡公开发表、出版的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戏剧、电影、广播电视等艺术门类的艺术科学理论成果,均可参评。论文要求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3000字以上。拟设黑龙江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

五、其它事项

申报 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请认真填写 《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和《黑龙江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活页5份,电子稿一份;申报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需报送成果一套,成果发表在报刊的,附报刊原件。 各推荐单位均报送申请项目汇总表一份。申报人可登录www.art.gov.cn下载申报、评审书样本。报送时间:2013425--26日两天集中报送,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每项交纳评审费200元。

申报受理:黑龙江省文化厅教育科技处。

联 系 人:李春之  045182640319  

          王敬东  045182640335

电子邮箱:66902260@qq.com

 

 

 

                           黑龙江省文化厅

                            2013年3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