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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关于举行2011-2012年图书馆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

 

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关于举行

20112012年图书馆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图书馆学会、各图书馆: 

为激励广大会员开展图书馆学理论研究,提高学术研究水平,促进专业队伍建设,推动图书馆事业的繁荣发展,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将举行20112012年图书馆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公开、公正、公平;

专业出版社、专业期刊优先。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学术工作委员会承担评审工作,学会秘书处负责具体申报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限于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省级会员,每个申请人限报两项成果。

2、上报成果限于图书馆学、情报学及文献信息学学科范围之内的中文专著与论文,不包括会议报道、通讯、人物专访等非科研成果。

3、上报成果限于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公开发表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不受理国外、港澳台地区的出版物及网络文章。

4、限于本省作者为主要责任者的专著与论文。

5、成果发表时的第一作者为主申报人;其他作者需提供第一作者放弃申报权并授权该作者申报的书面说明,方可申报。

6、个人编辑的多作者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但其中的单篇文章,可以作为论文单独申报。

7、个人论文集涉及不同学科内容,可选取有关学科的单篇论文申报。

8、凡已经获得同级或高于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重复评选。

9、申报学术成果时限为20111120121231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四、申报须知

1申报工作由各图书馆学会统一汇总,在限定时间内上报省学会秘书处。

2、申报人须填写《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20112012年图书馆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后)

3、提交成果原件与复印件、佐证材料(被引用、被转摘、被参考、获奖等情况说明)各1份。

4、按申报科研成果类型收取评审费,著作类150元、论文类100元。

4申报日期为 42030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18     邮 编:150090

E-mailhljtsgfdb@163.com

联 系 人:吴     联系电话:0451-85990512

 

 

 

 

 

 

 

 

 

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

一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申请表